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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法兰西共和国塞纳-高恩省普罗万市合作交流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和法兰西共和国塞纳-高恩省普罗万市,根据中法两国建交公报原则,为增进中法两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发展两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城的友好合作,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为下一步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签订建立友好城市备忘协议书。
1、 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
2、 在经济、贸易、科技、文化、教育、体育、 卫生、古城保护、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 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繁荣发展。
3、 双方领导人和有关部门保持经常的联系
4、 以便就双方交流与合作事宜及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
5、 双方决定在未来的两年内(2003年10月1日-2005年10月1日)
6、 在 双方城市分别举行“平遥与普罗万”摄影图片互换展。
7、 本协议书于2002年11月6日在晋中市签署
8、 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 本协议书用中文、法文两种文字写成
10、 一式两份。两种文本同11、 等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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