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Y-wsjkhtyj-2022-0014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救济渠道 救济渠道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平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打印正文】 【网站纠错】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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