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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wsjkhtyj-2022-0014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救济渠道

救济渠道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平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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