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Z08411-0501-2016-0001 | 发布机构: | 房产管理局 |
| 生效日期: | 2016-10-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平遥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拟定县城市房屋征收的办法和措施。
2、遵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负责审批房屋征收。
3、负责管理拆迁委托合同的备案。
4、负责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该决算只核算平遥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决算。
二、单位基本情况
平遥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人。
三、决算说明(说明本单位基本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共收入2622.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2.3 万元。
2、支出情况:经费全年共支出 2645.1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2645.16万元。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支出 1148.4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万元,项目支出1144.67万元。
四、三公经费变动说明
我办无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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