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8180000004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8-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煤矿(含洗选煤厂)工程质量管理的行政处罚
1、职权编码:2300-B-00200-140728
2、职权名称:对违反煤矿(含洗选煤厂)工程质量管理的行政处罚
3、设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第三款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
第六十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三条
4、责任事项
(1)制定监管计划;(2)选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3)对监管对象开展行政检查;(4)对发现问题启动行政处罚程序;(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相关信息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7)结案归档。
5、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第六十条~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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