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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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818000000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8-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处罚

对违反煤矿(含洗选煤厂)工程质量管理的行政处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1、职权编码:2300-B-00200-140728

2、职权名称:对违反煤矿(含洗选煤厂)工程质量管理的行政处罚

3、设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第三款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

第六十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三条

4、责任事项

(1)制定监管计划;(2)选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3)对监管对象开展行政检查;(4)对发现问题启动行政处罚程序;(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相关信息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7)结案归档。

5、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第六十条~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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