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能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1210000054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1-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平遥县部分城乡公交线路实行特许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遥县部分城乡公交线路实行特许经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平遥县部分城乡公交线路实行特许经营工作方案

 

  为扎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中央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战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乡村振兴,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县政府决定对县城——段村(普洞)、香乐、卜宜、东泉、孟山、彭坡头等线路实行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依据《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和《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对部分城乡公交线路的经营权实行特许经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围绕我县“立足三个瞄准,奋力进位争先”和“大美古城、小康平遥、国际旅游城市”战略部署,以建设科学便捷的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为目标,整合城乡客运资源,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资源共享、衔接顺畅、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城乡公交运行机制,为全县经济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原则。对原有的农村客运不再审批线路延期和车辆更新,许可到期自行终止。涉及的岳壁、东泉、孟山、卜宜、段村、中都、宁固、香乐8个乡镇162个农村的城乡客运将实行公交化运营,特许一户企业经营(县城—南西泉线路除外)。

  (二)绿色节能、安全为上的原则。新增城乡公交车辆必须使用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纯电动客车。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适度竞争的原则。本次部分城乡公交线路特许经营不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办法,由捷顺、段村、双涛、凯信、英凯5户原农村客运企业,采取竞争择优的办法,胜出的企业牵头组建新的城乡公交客运企业,不再使用原企业名称。

  (四)服务乘客、质量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出行需求,新增运力原则上不少于原线路运力数。

  三、工作步骤

  (一)筹建方案准备阶段

  上述企业接到本文后,撰写、拟定以本企业牵头组建新的公交公司的筹建方案,方案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基本要素信息;

     2、企业股东情况,每名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附股东出资承诺书);

    3、企业场地情况,公司停车场位置、面积、办公场所面积(自有场地附土地、房产证明,租赁场地附租赁意向协议);

    4、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5、企业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6、企业拟购置车辆情况(厂牌车型、数量);

    7、企业运营(包括“村村通客车”)方案:线路设计、每条线路投入车辆数、运营班次等;

8、充电桩、安检车间、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系统等相关设施的配套计划。

(二)筹建方案受理阶段

  政府选择第三方代理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第三方代理机构发布通知,各企业将准备好的筹建方案于指定日期交第三方代理机构,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竞争资格。

(三)竞争评分阶段

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公开评分,评分由两部分组成。

    1、专家评分,邀请省、市城市公交客运的领导、专家3人,在县级专家库抽取2人,组成专家组,对各个企业筹备方案进行计分评价。满分100分,5名专家计分的平均值加权55%计入总分。(计分细则由第三方代理机构制定)

2、群众评分,原农村客运49名经营户作为群众代表,在规定时间到指定会场,确有不便可以书面委托亲友代理,但不得委托其他经营户,依实到数为准,不到者视为放弃。参与竞争的企业代表按抽签顺序介绍各自的筹备方案,由群众代表对方案进行评价投票,现场统计票数,得票数÷群众实到数×100加权45%计入总分。

3、依据总分进行排序,总分最高者胜出,政府授权在限期内组建新的城乡公交客运企业。胜出企业签署筹建承诺书、开展线路安全风险评估,原则上一个月内应完成企业注册、车辆订购、场地租赁、充电桩建设协议工作。

(四)筹建落实阶段

胜出企业在承诺限期内,落实各项筹建工作。承诺到期后,由交通运输局按照企业申报的筹建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对筹建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报请县政府同意,授予特许经营权,由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局颁发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许可,交通主管部门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如筹建情况明显不达其申报的筹建方案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或筹建进度明显滞后的,将撤销胜出企业的组建资格,在上述5户企业之外另行选择运营企业。

四、组织保障

  成立城乡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工作领导组。

  组  长:刘光明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晓严  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廉恒光  财政局局长

      毛志文  行政审批局局长

        闫兵辉  应急管理局局长

      史麟凤  信访局局长

      宋锡瑾  能源局局长

       吕世红  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力明  发改局副主任科员

            闫二民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闫二民担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乡客运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便民、惠民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交化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公共交通行业的管理,维护公共交通市场秩序。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交通运输局要宣传政策,明确目标,切实做好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思想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营造稳定和谐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环境,确保运营秩序稳定和运输通畅。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实施公交化改造的目的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对公交化改造进程进行全方位跟踪报道,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