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1110000001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1-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平遥县能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平遥县能源局工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平遥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1.按照时间要求和内容规范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及分工;
3.按照规范文本公开本机关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办公电话、地址等;
4.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公开本机关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公告、公示、通知等;
6.根据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要求需要公开的事项;
7.业务信息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网址为:(http://www.pingyao.gov.cn/zwgk/bmxxgkml/zfbm1/95nyj)。
查阅地点:平遥县能源局
时 间:8: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4-5667366
通信地址:山西省平遥县兴平路司法大楼能源局办公室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4-562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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