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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20-0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平遥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0〕1号)要求,现公布2019年度平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平遥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总结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试点成功经验,压实公开责任,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力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平遥县着力打造平遥政府网站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714条,涉及平遥要闻、公示公告、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领导信息、概况信息、机构职能、政策解读等内容,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489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284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886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平遥县人民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平遥县按照有人做、有内容、有标准、有更新的要求,不断强化了各单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不断推进、指导、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已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由县政府办、信息化中心检点推进公开。

(四)平台建设。以平遥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依托政府网站为信息源,将政务信息公开广泛植入到广播电视、“智汇平遥”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现场查阅点中。同时,在政务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设置了信息查询机,实现了“一点保障,多点共享”,群众想要了解的政务信息可以方便地通过电脑、电视、手机、查询机快速查询,大大提高了信息利用率。

(五)监督保障。平遥县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考核与监督制度等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增53

269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

增6

321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79

减52

1513

行政强制

92

减17

1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

减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624.6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2019年,平遥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的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公开力度,不断拓展了公开广度和深度。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站更新有时不及时,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二是政务公开信息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与网民留言互动程度需要提高,服务基层一线的形式还需要继续丰富,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一定差距。

在2020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在新一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新成绩。

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更好地与群众在网上互动。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征集群众留言并做好答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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