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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平遥县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由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的2015年度平遥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ao.gov.cn)上下载。

一、概述

2015年,我县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对外公开信息,全面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平遥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也相应调整了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印发了《平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有效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政务微博、LED电子屏、信息公开专栏、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重点公开了政府文件、重点工作、规划计划、工作报告、招标采购、财政预决算、督查督办、招录招考、领导机构、部门动态、深化改革、政府法制、应急管理、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及其他公众关注的信息。通过多种途径的信息公开,为公众了解政府行政工作提供了便利,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方便了群众办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服务意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我县从去年4月17日开始,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直有关单位的63个网站开展了全面普查。通过“拉网式”普查,基本摸清了全县政府网站的基本情况,部分政府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便民服务办事流程等事项及时公开,提高网站为民服务的针对性。将重大信息和全县新闻动态,同步在“平遥发布”政务微博发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阅读和了解信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严格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去年年底,全县通过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94条,其中,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015条,县直58个部门、17个乡镇、街道办通过各自的应用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2679条。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日平均点击率达到10000人次以上。县直单位和乡镇政务公开面达100%、规范率达到95%以上。

二是政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县政务中心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了主动公开,截止2015年底,共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一是根据《晋中市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平遥县推行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共厘清全县29个单位权责事项215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92项、行政处罚1623项、行政强制105项、行政征收21项、行政给付23项、行政确认39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行政权力117项,近期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更加透明。一是编制《平遥县2014年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报告》,报县人大审批后于年初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出台《平遥县县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各预算单位严格按方案要求开展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全县财政和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部门预算公开细化到款级科目,重点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公开率98%,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

(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加大。组织县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环保、农业、水务等主要部门和重大项目建设部门,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地、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69个重大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共发布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涉及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近50条。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简明实用。一是建立社会救助县、乡镇、村(社区)委会三级公示制度。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进行定期公示,各乡镇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社区)委会对各类救助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开。二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利用平遥教育网,对中考信息、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考加分政策、特长生招生办法等有关政策和信息进行公开。利用各校黑板报专栏、LED显示屏等及时公开考生资格及录取情况。三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2015年度,县、乡、村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将参合患者就诊补偿情况利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各级医疗机构实行药品在省招标平台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各级医疗机构均设置了药品零差率价格公示;县、乡合管机构设置公示栏,新农合每年的筹资标准、补偿报销政策、新农合就诊程序等均在合管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公示栏公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对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县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说明》,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截至2015年底,我县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1件,主要涉及地质灾害移民搬迁项目,我县法制办责成县国土局、卜宜乡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诉求进行了认真答复,并进行了公示。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县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共收到群众各类咨询信息136条,并全部责成相应部门通过系统平台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到10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县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其中,受理8件,不予受理3件。共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4份,维持被申请人的行政决定3件,撤销被申请人的行政决定1件。同时,对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答复,没有出现行政诉讼应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县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八、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乡镇、街办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工作较为被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016年,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大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乡镇、街办和部门责任,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三是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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