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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07-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平遥县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公布2017年度平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平遥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围绕建设阳光型、亲民型、廉洁型政府的目标,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广泛了解民意、主动接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改善政府形象的重大举措,矢志不移全力推进,基本形成了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头并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取得了上级满意、群众欢迎的良好效果。全县乡镇公开面达100%,规范率95%左右;县直单位和部门公开面达100%,规范率88%左右,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3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3036,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736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80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晋中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等指标体系,并提高分值权重。每季度,我们都要深入各重点部门、各重点乡镇,对政务公开工作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实地查看政务公开的资料,做到对全县政务公开情况心中有数。特别是县政务中心,围绕《晋中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政务大厅管理办法、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离岗告示制、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红旗窗口“星级”考评办法、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文明用语与服务忌语以及安全、保卫、卫生等40项规章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将窗口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公布于众,畅通了监督渠道。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收到申请公开信息1条,该申请为当面申请,按时办结,该申请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情况。

五、咨询处理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6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27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71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0件;行政诉讼0件,0件均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本年度,我县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县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八、规范化试点县工作的进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赵凌中担任组长,政府办、县委县政府信息化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长的平遥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试点工作领导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乡镇、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交帐,环环相扣、层层制约的运作管理体系,推动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2、建立有效机制。为使政务公开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了政务公开例会制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做到及时分析形势、调整重点、查找问题,部署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开展;建立了检查监督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等指标体系,并提高分值权重,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将窗口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公布于众,畅通了监督渠道。

3、明确公开标准。坚持以县政府和行政机关作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在公开的内容上,除有保密规定和要求的以外,其它政务工作基本实行了公开,并把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加强了事权、财权、人事权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的公开。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我县在巩固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将政务公开向基层站所和村务公开延伸。一方面,我们对所有基层站所明确提出了服务内容、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渠道、责任人员、办事结果“八公开”,促进基层站所工作公开到位、办事透明、服务规范。另一方面,努力健全和规范村务公开制度。特别是抓了减轻农民负担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等情况的公开,促进了村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保障了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

4、畅通公开渠道。我县在充分发挥传统政务公开形式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载体,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形式的多样化,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一是规范政务大厅运行。政务大厅先后开通了短信告知系统、电话语音告知系统、安装了LED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目前,政务大厅已基本实现了“一站式、一条龙”的服务。二是狠抓公示类载体建设。主要是公开栏、告示牌、电子触摸屏建设。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置公开栏,并在公开栏旁边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一些主要单位的政务公开基本实现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即设立室外公开栏,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内容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纪律上墙。三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全县各重点部门政务公开的目标、内容、监督措施都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并在媒体上开辟政务公开专栏。我县于2013年4月建成并正式开通上线了“平遥发布”官方微博,近年来又先后组织开通了各乡镇、街办和县直单位的政务微博。目前正常运行官方微博为:平遥公安、平遥古城、平遥古城官方微、平遥古城旅游、平遥气象、平遥文物等。

5、强化监督考核。我们在监委、旅游局、物价局、住建委、国土局、环保局等重点执法单位设置了“经济监察110”电话,开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公开接收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投诉、咨询和建议。对投诉举报的电话作到了及时办结、及时反馈,并注重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查结率达90%,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与差距。

1、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没有真正投入必要的精力抓落实,一些部门所属的基层单位政务工作中还存在着“死角死点”。

2、政务公开形式化、表面化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把政务公开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要害问题、行政行为的关键环节还没有真正公开,存在着表面公开、实质未公开的问题。个别基层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持证上岗、不挂牌服务,行使权力过程中不公开办事依据、不按程序办事、随意性行为还时有发生。

3、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还需要建立和完善。一些部门没有建立政务公开的信息公告制度、外部监督制度与内部制约机制不配套,一些应该建立的制度还没出台。

4、政务大厅的建设与其他兄弟县市、先进地区相比,还比较滞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立足实际,综合施措,加大力度,全力解决。

总之,我县将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在抓深入、抓重点、抓规范、抓完善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的运行与管理,确保工作实效,努力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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