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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1280000075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21-01-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平遥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现公布2020年度平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平遥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总结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试点成功经验,压实公开责任,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力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718余条,其中,县政府公开政府信息2727条,县直55个部门、14个乡镇及3个街道办事处通过各自的应用平台公开信息30991条。县直单位和乡镇政务公开面达100%、规范率达到96%以上。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县安排专人对县政府及政府办文件进行筛选,开启了《平遥县人民政府公报》编发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均为邮寄申请,全部依法按时办结。

(三)舆情回应情况。2020年,我县回应关切达1828条,在线访谈35期,问卷调查4项,调查征集32条,受理群众诉求年平均量能达到1000件以上,办结率达94%,按时办结率80%以上。

(四)机制建设情况。2020年我县先后印发了《平遥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20〕60号)、《平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法》(平政办函发〔2020〕26号)等文件,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我县对平遥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平遥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平遥县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平遥县政府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南、平遥县政务公开舆情制度等工作机制进行了统一修订,编制了平遥县政务工作制度汇编,有力的强化了我县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五)平台建设情况。我县坚决贯彻省、市对政务公开平台的要求,由县信息化中心负责县政府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科学合理设置栏目,定期检查更新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全年以来政府网站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对各单位网站栏目进行梳理,对于重复建设的内容进行了优化,对于缺失的栏目进行了增加,对于部分能归档的栏目,及时进行了归档;二是认真做好网站保障工作,对一些长期内容不更新的栏目,或没有能力维护栏目正常运行的,按照程序进行了永久关停;三是严格落实市信息化中心部署,将政府网站管理平台版本升级到3.2.30最新版本,确保系统版本与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保持一致;四是认真开展网站普查工作,建立了提醒机制,加强对网站的巡检和督查,每两周对网站更新、互动回应、错字错链等进行一次检查整改,每季度对网站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杜绝了县内政府网站“四不”问题的出现。

(六)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微信的精神要求,县信息中心对我县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摸底排查和集中关停,对于保留的新媒体及时向市政府提供保留依据,并严格按照我县新媒体管理制度运行。

(七)专项考核情况。为有效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县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专项考核中,根据县委、县政府《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通知,由县政府办牵头,2020年12月9日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全县51个县直部门及17个乡镇街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5

-49

459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6

增26

272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0

增75

34868

行政强制

46

减25

179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

增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2

8275.67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务公开总体情况稳中向好,但与省市要求、领导希望和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少制约短板,影响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推进。一是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重、时效性强,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办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少,且均为兼职,有时会导致政务公开不及时的情况发生;二是人员业务能力不精,政务公开工作是系统性、专业性工作,而部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导致新接手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了解不够深入;三是制度建设及执行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单位制度的常态化落实还不到位。

在2021年的工作中,我县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在新一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新成绩。

一是强化人员管理。从根本上转变政务公开的旧观念,强化政务公开新理念,各单位按要求专门配备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在全县范围内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邀请专业人员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切实提高人员业务水平,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是强化制度完善。在以往的制度基础上,针对性出台部分常态化制度,建立健全多方位、多层次的公开保障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真实性和时效性,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为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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