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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zfbgs-2024-0006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平遥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平遥县人民政府

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ao.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遥县曙光路13号党政办公大楼,邮编:031100,电话:0354-5624396,电子邮箱:zfb562439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形成了全县各单位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头并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我县始终坚持领导批示、及时研究、按时落实的工作机制,安排部署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保障方面:我县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晓刚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姚晋峰为常务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障方面:我县先后印发《平遥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平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法》等文件,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经费保障方面:2020年开始,我县创刊《平遥县人民政府公报》,每季度一刊,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政府公报的印刷。

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公文公开工方面:我县各单位参照县政府发文稿纸,规范本单位文件签发卡,明确公开属性、公平竞争、法制、规范性文件、解读形式等流程审核。全县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10余条,其中,县政府公开政府信息3300条,县直38个部门、16个乡镇办)公开信息5780余条,县直单位和乡镇(街办)政务公开面达100%、规范率达到96%以上。政府文件24份、政府办文件37份、政府函件4份、政府办函件15动公开文件80份,其中,政府文件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由县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县政府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科学合理设置栏目,定期检查更新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全年以来政府网站建设稳步推进。

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做好全县依申请工作政府依申请公开的申请经县领导批示后,由政府办专人对申请人进行书面答复,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9件,已依法按时答复办结。

是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政策解读方面:我县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全县政策性文件予以公开,全部采用视频、PPT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简单明了、引人注目。2023年度我县共计解读文件42份,非文字解读率100%舆情回应方面:2023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高效运行。截止目前,共受理派单18920件,办结18889件,办结率为99.8%,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6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8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643

行政强制

17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县政务公开总体情况良好,但与省市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单位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人员配备不齐;二是少数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准,存在应公开未公开的现象;三是部分单位时效观念弱,存在长时间不更新的现象;四是部分单位在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保障上力度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平遥县人民政府     

2024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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